摘要: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11〕4号)和《软件产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2009〕第9号令)文件精神,经重庆市软件行业协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11〕4号)和《软件产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2009〕第9号令)文件精神,经重庆市软件行业协会初审、专家评审、重庆市双软认定工作办公室审核,并在中国双软认定网公示7日,“煤科院KJ90NB煤矿监控系统中心站软件V6.0 ”等31个产品符合国产软件产品登记要求,准予登记;“洪深现代HS5300广播电视监控系统V1.0”等3个产品符合国产软件产品延续要求,准予登记;“ 邮软旅游酒店电子商务应用系统V5.0”等5个产品符合国产软件产品变更要求,准予登记。(见附件)。 经登记的软件产品,相关企业凭登记证书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可按规定享受国家和本市的软件产业优惠政策。 特此通知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 2014年6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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