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重 庆 市 财 政 局关于申报2014年度中央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柑橘项目的通知

2014/5/30 14:19:43 作者: 来源: 互联网 浏览: 评论关闭 字号:

摘要:   ‍渝农发〔2014〕128号 有关区县(自治县)农业委员会、财政局,果业局,市级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扶持环节和相关要求,现将2014年度中央现代农业柑橘类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

 

渝农发〔2014〕128号


有关区县(自治县)农业委员会、财政局,果业局,市级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扶持环节和相关要求,现将2014年度中央现代农业柑橘类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和本单位科学研究实际,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按要求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2014年度中央现代农业柑橘类项目申报工作,按照“公开申报、竞争立项”原则进行。
    (一)区县部门申报要求。区县业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通过“公开、评审、筛选”程序,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单位自愿申报并形成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申报主体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区县业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连带责任。
      1.公开:应通过媒体公开项目申报指南,明确申报条件、建设要求、市级财政资金补助标准和使用方向、申报筛选程序等内容。申报指南在媒体上的公开情况,作为附件一并上报。
      2.评审:区县业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申报的项目,按照市级评审要求组织专家评审。专家组应主要由业务类、财经类、管理类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单数专家组成,其中业务类专家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0%。评审专家对评审结论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3.筛选:对评审合格的项目实施方案,按照申报指南规定的申报数量进行筛选,择优推荐上报。
    (二)市级单位申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自行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按相关要求直接报送。
      二、材料报送
    (一)装订要求。为便于组织市级评审,项目实施方案实行单个项目简单装订,不得将实施方案与申报文件一起装订,不得多个项目实施方案一起装订。
     (二)报送方式。申报材料采用上行文方式上报。文件成文后须载明联系人姓名、工作部门、职务、办公电话及手机等信息。文件附件应包括:项目申报汇总表以及各申报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各项目应具备的资质材料等)。区县行业相关部门和市农委相关直属单位申报材料按市农委公文处理程序上报。
    (三)报送时间。2014年6月15日17:00前。
    (四)报送形式。区县业务主管部门和市农委相关直属单位申报文件(含附件)先通过市农委办公内网电子公文上报。纸质件通过挂号形式送市农委特经处一套。
市农委联系地址: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东段186号,邮政编码401121;市农委财务处联系人:王书明,电话:89133299;市农委特经处联系人:洪林,电话:89133341。
市财政局联系地址:渝北区洪湖西路1号326室,邮政编码401121;市财政局农业处联系人:张红,电话:67575326。
     三、其他事项
    (一)电子公文以实际上传时间为准,纸质件以寄出时间为准。逾期(以电子公文收文时间为准)或未按规定形式上报项目有关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
   (二)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格式见附件2)。
    (三)《2014年度中央现代农业柑橘类项目资金申报汇总表》(格式见附件3)须与项目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保持一致。

附件:‍1.2014年度中央现代农业柑橘类项目申报指南

           ‍2.2014年度中央现代农业柑橘类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          

 

           3.2014年度中央现代农业柑橘类项目资金申报汇总表(格式)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重 庆 市 财 政 局
2014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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